清領時期
豐原位於台中盆地的北部,在清領時期漢人尚未前來開墾之時,此地為平埔族-巴則海族的生活領域,當時尚未開發,雜草叢生、荒野蔓生。
巴則海族-岸裡社
先簡單說明巴則海族的岸裡社:
當時巴則海族以岸裡社為最大社,岸裡社於康熙三十八年(1699)協助清廷平亂,因此於康熙五十四年(1715)時,福建台灣府諸羅縣知縣「周鍾瑄」任命岸裡社的「阿莫」為第一任的總土官,從此岸裡社被清廷規劃為熟番。
以上為簡述平埔族岸裡社的興起,說到葫蘆墩圳的開墾,我們不得不提到一位人物「張達京」。
張達京來臺
根據史料推測,張達京於康熙五十年(1711)隻身渡海來台,並到達岸裡社,因正值疫癘流行之際,為岸裡社的社民治療疾病,深得社民的信任,之後便與岸裡社下轄其他社密切往來,這也是葫蘆墩圳開鑿的前奏。
岸裡社已被規畫為熟番,於康熙五十五年(1716)向當時諸羅縣的知縣周鍾瑄請墾「貓霧捒之野」,根據史料記載推測張達京為請墾的幕後推者,當時張達京是清廷任命的岸裡社第一任通事。
葫蘆墩圳的開鑿
現今豐原國小葫蘆墩圳 |
直到雍正元年(1723)張達京以通事及墾戶的身分,以墾號「張振萬」的名義自行出資本銀九千三百兩興建「貓霧捒圳」(今葫蘆墩圳的下埤圳),這可說是大台中地區的第一個水利設施。
從國立故宮院藏的台灣原住民圖檔文獻《番社采風圖》可以推測當時平埔族有農耕活動,但是不諳水利工程,所以張達京興建了貓霧捒圳可說是控制了此區水資源,所以才會有接下來兩次的「割地換水」合約,藉由這個合約,張達京從中獲取了大量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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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故宮院藏《番社采風圖》 |
第一次割地換水
割地換水的意思為張振萬(墾戶)出資開築水圳,並利用水資源來換取岸裡社土地的拓墾與所有權。因水圳的開鑿完工,張達京掌握了水源,岸裡社需要灌溉農田的水源,因此與張達京達成協議割地換水。
張達京當時將水圳的水分成十份,八份歸「張振萬」灌溉自己的田地,二分歸岸裡社灌溉番地,此次的割地換水策略,使張達京拿到許多土地的所有權,日後也成為原住民和漢人合作開墾的模式。
六館業戶
直到雍正十年至十二年(1732-1734)張達京因土地密集開墾導致水源缺乏,因此招募和人組成「六館業戶」,顧名思義就是由6個人一起合資開鑿水圳,成員包括陳周文、秦登艦、廖朝孔、江又金、姚德心以及張達京,此六人的灌溉區域包含了整個北台中與台中盆地東南地區與西南地區,範圍相當的廣大,以下整理為六館業戶的負責地區:
張達京(張振萬) |
神岡、大雅、潭子、豐原 |
秦登艦 |
三十張犁(北屯國小附近)、二分埔(文心國小附近)、三分埔(松竹國小附近) |
姚德心 |
上牛埔仔(水南機場)、石碑仔(上石國小) |
廖朝孔 |
港尾仔(中清交流道、西屯港尾里) |
江又金 |
牛埔仔(北屯同榮里、西屯港尾里) |
第二次割地換水
根據文史工作者的口述,六館業戶加上岸裡社總共有七戶,因此將水資源分成七份,每戶可配得一份,此時岸裡社有覺不公,因第一次割地換水合約為張達京拿八份,岸裡社拿兩份,但是岸裡社在第二次換水合約怎麼變成了1份,所以要求抗議。
張達京與六館業戶想出了狡猾的計謀,他們將水分成十四份,每戶可拿兩份,其實這個數量與一開始訂定的契約份數是同等的(原先為每戶分得1/7,後來決定為每戶分得2/14,份數一樣),平埔族覺得份數沒有被改變所以不吃虧,也就同意了這次割地換水的合約。經過兩次割地換水合約,漢人業戶已取得台中盆地東南地區以及溪北地區的開墾權。
葫蘆墩圳整體成形
雍正十一年(1733)張達京的弟弟「張承祖」平番有功,與岸裡社第三代總土官「潘敦仔」立約,將草埔地分做十份,張承祖得八份,岸裡諸社得兩份,冰出資開水至萬定汴私圳內,分水灌溉農田。
道光三至六年間,由「陳五協」開鑿「下溪洲圳」,陳五協由五位姓陳的先賢所組成,此後大甲溪流域一帶的水利開發已逐漸成形。
平埔族消失的土地
平埔族原為居住在此地的住民,張達京渡水來臺之後,以大量的資金開鑿水圳換取大量的土地,因此在雍正元年至十年間(1723-1732)逐步將岸裡社所擁有的墾地納為漢人持有,也因為如此吸引了更多的漢人來此開墾,也就是二次墾民。
紀錄
豐榮水利之碑(位於萬順二街盡頭) |
為了記錄這段歷史,位於豐原區的豐圳公園裡有一碑記與雕像記錄著先賢與平埔族在豐原地區開發的碑文,有興趣的大家可以到豐圳公園走走,了解三百年前豐原開發始末,此外,在現今豐原國小前的水岸花都也立有割地換水的契約,記錄著這些不能被遺忘的歷史。
書籍:
翁仔社「萬選居記葫蘆墩圳入水口周邊歷史建築」調查研究
楊宏祥《圳水慢慢-葫蘆墩圳探源》
國家圖書館《台灣歷史人物小傳》
潘英《台灣平埔族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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